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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公开征求《关于实施汽车保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国家商报(微讯:nbdnews)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不仅提出了合理降低附加费用率,还增加了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和示范产品的商业三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这无疑将为车主带来巨大的利益!
缴纳强险的总责任限额已提高到20万元。保监会表示,汽车保险是一种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保险。我国车险改革和发展多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实施全面车险改革势在必行。
《征求意见稿》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优化担保责任、丰富产品和服务、合理的附加费用、健全的市场体系、有序的市场竞争、提高经营效率、高质量发展汽车保险等。短期而言,“降价、增保、提质”将是阶段性目标。
照片来源:照片。在提高保险覆盖水平方面,《征求意见稿》将保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在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比例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11000元提高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变,仍为100元。
在拓展和优化商业车险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任险的责任限额从5000-500万元提高到10000-1000万元,更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风险保护需求,充分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示范产品车损保险的主要保险条款应以现有保险责任为基础,增加整车盗窃抢劫、玻璃单独破损、自燃、发动机涉水、无免赔额、指定修理店、找不到第三方特价等七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汽车保险服务。
合理降低附加险费率在完善商用车保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建议合理降低附加险费率,引导行业将商用车保险产品的设定附加险费率上限从35%下调至25%,预计赔付率将从65%上调至75%。通过网上销售和电力销售,及时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上报审批附加费率上限低于25%的商业车险产品。
图片来源:图片网(与图片和文字无关)国家商报(微博)记者注意到,中国保监会也对《征求意见稿》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做出了回应。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车险综合改革可能出现四种情况:保费规模可能下降,改革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行业承保损失,改革后可能出现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困难,改革后部分消费者车险价格可能上涨。
以改革后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困难为例,随着市场竞争的推进,“强者永远是强者”的现象在许多行业日益明显。财产保险市场也是如此。中小企业总体上处于劣势,一般难以经营。预计改革后,市场参与者将更加分化,一些竞争力弱的中小企业将更加难以经营。然而,这是市场机制下优胜劣汰的正常现象,也有利于迫使他们进行职业转型。同时,为了促进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完善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政策。包括:支持中小财产保险公司优先发展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创新产品,给予更宽松的附加费率等监管政策,适当降低偿付能力监管要求。
记者|袁媛编辑|廖丹郑王智齐家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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