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63字,读完约2分钟
8月18日,证券时报网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账号上获悉,河南一名女子“结婚”五次,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几天前,南通开发区法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这帮助尚某解决了困扰他半年多的问题。
2019年12月10日,尚某(住河南省驻马店市)和男友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时,被告知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他们分别在山东邹城、定州、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与五名男子登记结婚,因此无法再登记结婚。尚某别无选择,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他要求如东县民政局等五地民政部门取消相关婚姻登记信息,理由是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如东县民政局答复称没有撤销权,并驳回了原告的申请。侯尚谋诉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2005年7月19日与沈谋谋的婚姻登记。
8月13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举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尚某诉如东县民政局一案,裁定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更正错误,确认原告尚某与第三人沈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删除了原告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
经过审判,法院认为该案件是以他人的假名登记的。如华东民政局将不知情的尚登记为婚姻当事人,婚姻登记意义重大且明显违法,是无效的行政行为。此外,尚女士的"婚姻史"在国家婚姻登记制度中依然存在,这一无效行为持续侵害了尚女士独立合法的婚姻权益。尚向如东民政局申请撤销。例如,如东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是以缺乏权威为由让错误信息存在,所以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了解,2005年7月19日,第三人沈某与持有原告尚某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女子到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女子失踪。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前往如东调查沈某及其家人和邻居。经核实,沈某及其家人和邻居一致认为照片中的尚某不是2005年与沈某结婚的女子。
考虑到尚是河南人,又是孕妇,在防疫期间不方便去医院参加庭审。当天,医院依托智云法院审判系统,远程联网,公开开庭,并邀请了民政局、市司法局的20多名干部和部分NPC代表全程观摩。
标题:河南女子全国“被结婚”五次 ,状告江苏如东民政局一审胜诉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7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