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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郭玉京)记者9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应对COVID-19肺炎的影响,减轻企业负担,北京市2020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与2019年持平,上限仍为27786元。这是近年来首次没有上调存款基数上限。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2020年北京地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下限为2200元,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在最低工资公布后将进行调整。
同时,继续实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的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和审批。
以此为例,如果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万元,单位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为12%,则员工本年度月缴费上限为27786元的12%,即3334元,单位缴费为3334元,合计6668元。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有困难,将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批准。如果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在1%至4%的范围内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比例。已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在经济效益改善后,在缓缴期内补缴住房公积金。
标题:2020年北京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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