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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郭玉京)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危房改造试点的意见》,明确了危房改造的范围,提出了消除居住危险和安全隐患,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适当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不减少原有居民住房居住面积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建协议的内容应得到不少于90%居民的同意。
从意见中可以明显看出,危旧房改造适用于北京市及各区房管部门认定的建筑结构不良、长期失修、基础设施缺乏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加固价值或加固方法,严重影响生活安全和生活质量的简易住宅。
根据要求,在建筑设计中,改造工程不应减少原有居民住宅的居住面积,简单建筑等非成套住宅可按成套住宅设计,居民的厨房和卫生间面积可适当增加,重点解决提高建筑使用功能的问题。
同时,改造项目应结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规的实施,引入规范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业主应按规定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
还建议增加透明度,并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其中,改造意向调查、改造设计和实施方案咨询需要不少于总户数2/3的同意,改造协议内容需要不少于90%的居民同意,项目才能推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总体规划、街区控制规划等指标,原则上改造项目的居民数量不会比目前增加,土地资源将得到集约利用,地下空房、退休空房和idle/きよ/room将得到合理利用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吴
标题:北京发布危旧楼房改建政策:排除居住危险隐患 适当改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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