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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人:黎文海,CPPCC全国委员会成员
行动原因:目前,北京、天津、河北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但没有合理的区域协调发展规划。京津冀协同机制缺失,功能定位和产业链分工不清,利益共同体无法形成。例如,虽然河北、天津新能源产业基地的产业规模增长迅速,但一些新能源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关键零部件依赖进口;一些关键技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然而,北京在R&D服务业的优势未能补充天津和河北在新能源领域的优势。
建议:建立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京津冀政府应建立京津冀新能源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实现布局优化、建设有序;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按区域管理年度规模。创新规划实施机制,提高政府整体控制能力,有效发挥规划配置公共资源和引导社会预期的作用,有效避免行业发展同质化竞争;稳步实现河北省绿色电力输送与京津绿色电力引进的平衡;合理解决能源配套建设不协调的矛盾。
完善部门间的协调和联系机制。能源、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要完善新能源协调发展工作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大应对新能源重大科技问题的力度,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应用。加强能源运行综合协调,完善热电联供,完善能源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快提高能源运行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能源服务需求。
完善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建立整个新能源产业链的信息支撑云平台,完善新能源资源、项目、技术和市场信息的收集、统计和管理,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企业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数据支持。推进大数据分析、远程监控和集中管理的创新运维模式,取代传统运维模式,推进以创新驱动的智能微网为纽带的多能源融合发展,构建以绿色、低碳、新能源为代表的现代能源体系,不断提高新能源的智能化水平和可靠性。
构建适应新能源特点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新能源特点的区域电力市场。同时,推进新能源绿色税收体系的转型创新,探索绿色证书交易、资源税等多项政策的改革创新。
(文宇整理)
《人民日报》(2019年7月11日,第18版)
标题:促进京津冀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提案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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