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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中国(广东)深圳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和推广第四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涵盖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事后监管、法律创新和制度创新6个领域的43项具体内容。
苏宁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所所长傅毅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自成立以来,FTZ一直被视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它的目标不是创造大量的国内生产总值,而是专注于制度创新的探索和尝试。通过FTZ的实践,创造了一批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示范效应。作为“特区中的特区”,深圳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于2015年4月底至2019年6月正式挂牌,共有462项制度创新成果,率先成为中国所有自由贸易区的制度创新示范区。就深圳而言,改革开放始终走在创新的前列,为中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据《证券报》记者梳理,除了“保税+邮轮原料供应监管模式”的引入被复制推广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其他42项改革创新经验都被复制推广到了整个深圳市。
具体而言,在投资便利化领域,有10项具体内容,如推出虚拟税务局优化纳税服务,构建税务业务“大服务”模式,根据申请项目完成各条战线。它们分别由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制和推广。
贸易便利化领域有五项内容:创新香港船舶证书签署制度,实施“同船运输内外贸集装箱”政策,推出“保税+邮轮物资供应”监管模式,推进“空出港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深圳海事局和深圳海关率先复制和推广。
金融创新领域涉及金融租赁资产跨境转移人民币结算业务、扶贫场外期权创新模式、中央企业租赁房屋和仓储货架发行reits、互联网保险大数据风险控制平台、依托互保情景优势缓解小微货运代理企业融资困难、小微分散型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等16个项目。它们都被金融企业复制和推广。
事后监管领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推出“守信激励”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纳税人风险分析和处置“暴力和虚假公开”的新模式。深圳市发改委和深圳市税务局对其进行了复制和推广。
法治创新包括深化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机制改革,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网上争议解决标准和规范,开展意向性监护公证,开创一带一路混合法律服务新模式。
体制机制创新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以世界银行和国家标准为参照,推进综合经营环境改革模式;发布城市停车管理指导意见;建设大型“建设者之家”。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交通局等四个部门对其进行了复制和推广。
傅毅夫表示,在下一步,深圳需要向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迈进,努力走在世界前列,这就需要更高水平的制度创新来赋权。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的探索和实践,正好可以为深圳的下一步发展提供经验。预计今后,深圳将继续深化和实施一系列的放电诉讼改革,加快高质量的对外开放步伐,其前景十分看好。
标题:深圳市发文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 涉六大领域43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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