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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
经营一个企业并不容易。在日常工作中,各种工业事故的风险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如何保证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风险后得到更多的保护,减少自己的损失,一直是企业管理层关注的问题。
目前,很多企业选择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来化解风险,但是当意外发生时,一些企业主还是会遇到一些不好的想法。
2018年3月,陈某为公司的物流工人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2018年7月,员工小李在分娩过程中不幸被飞行物击中,导致死亡。很快,保险公司给小李的家人支付了意外保险的保险费,但在那之后,小李的家人找到了老板陈某,要求赔偿死亡。陈某觉得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小李的家属,他们没有权利要求赔偿。陈的理解正确吗?
据业内人士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款规定,无论雇员是否有过错,雇主都应对雇员的损失承担责任。
从本案可以看出,虽然雇主为员工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在保险公司向小李的亲属支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陈某不能依法免除雇主的责任。小李的亲属要求陈某承担该员工的赔偿责任是合理合法的。
这时,企业主陈某发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不是一回事。“雇主责任保险是值得为企业主投保的保险,应该与意外伤害保险并行。”新站保险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雇主责任保险是指以雇主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也就是说,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员工在聘用期间因意外伤害、致残、死亡或者患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职业病,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者聘用合同应当承担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当支付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那么,雇主责任保险能成为企业的“守护神”吗?上述负责人进一步介绍,雇主责任保险与团体意外保险最大的两个区别是:第一,雇主责任保险直接支付给雇主,然后雇主转移给雇员,而团体意外保险直接支付给雇员;其次,从法律后果来看,在雇主责任保险中,雇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不再承担法律责任,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能免除雇主的责任。在雇员及其家人获得保险赔偿后,他们也可以向雇主要求赔偿,这是有法律支持的。
目前,越来越多的雇主选择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可以最大限度地转移雇主的就业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损失。虽然其费率高于团体意外险,但可使企业免于承担诉讼费、罚款、误工等高风险,弥补工伤保险的赔偿缺口;团体意外保险更多的是一种员工保护,是一种培养企业文化和员工归属感的福利。
在当今快节奏、高压力的生活环境中,如果一个企业家需要在雇主责任保险和集体意外保险之间做出选择,作为一个理性的老板,他应该首先选择雇主责任保险。
标题:雇主责任险缘何受企业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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