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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发展在服务中国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行业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好坏参半,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假私募”被隐藏起来,以私募基金名义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如果投资者不够警惕,他们很容易陷入这样的陷阱。
M公司及其附属私募机构虽然在A市注册,但其主要营业场所和总部实际上位于B市,并在C、D等经济发达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产品推广和募集活动。投资者群体主要集中在B、C、D等城市,各分行的资金、财务和合同由B市总部管理和控制。自公司成立以来,实际控制人等核心团队通过收购和新设公司的方式实际控制了一批公司,并以投资这些公司股权的名义设立私募股权基金来筹集资金。资金到位后,迅速转入M公司控制的资金池用于其他用途,只有少量资金投资于合同约定的目标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公司夸大了投资收益,误导了保本保息。投资金额越大,承诺的收入就越高。它还打着与政府官员关系的幌子做广告,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涌入,尤其是自然人投资者。通过这种运营模式,M公司及其附属私募股权机构已经发行了100多只私募股权基金,募集了数十亿元,主要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维持高成本运营,挥霍核心团队成员。最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有意识地失败了,并向公安机关自首。目前,公安机关已对M公司相关案件进行了调查,涉案主要人员已被刑事拘留。事件发生时,公司仍有巨大的资金缺口,许多资金无法按期支付,近1000名投资者遭受了无法偿还的巨额本息损失。
湖南N私募发行机构已经发行了许多契约型基金产品,但尚未向基金行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每种基金产品都有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和24个月等多种投资期限供投资者选择。短期产品被称为“体验型”产品,投资金额一般从10万元开始,有些甚至至少需要5万元,远远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100万元的投资门槛。此外,该基金没有固定的募集账户,而是通过自然人账户和pos刷卡进行募集。该机构通过微信公众账户和公司应用宣传基金产品,尤其是那些尚未备案的产品。通过在许多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招聘大量营销客户经理、发放传单等。,所谓的“私募基金”业务大大扩展了,而且最低收入是承诺给投资者的。同时,双方同意每月、每季度或每六个月返还固定收益。年化回报率一般在12%左右,不同投资金额的约定收益会有所不同。目前,该机构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
据说私募基金离非法集资只有一步之遥,但仔细分析后发现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非法集资的伪私募往往具有明显的特征,如未登记备案、公示、向不明对象集资、保证收入等。投资者需要“批判”,清楚规则,识别风险,辨别真伪,不参与,敢于揭露。
1.是否低于投资门槛。《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应该坚决拒绝出售低于这一限额的所谓私募股权基金。
2.是否公开募集资金。私募股权基金只能从特定对象筹集,不得公开宣布、宣传或推广到未指定的对象。如果机构采用上述渠道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宣传和推广基金产品,投资者应保持高度警惕。
三、是否承诺保护收入。任何投资都有风险。私募基金经理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承诺投资者不损失本金或承诺最低回报,这背离了私募投资基金的本质。“天上没有馅饼。”对于“高回报”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该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四、是否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经理及其基金产品应在基金行业协会注册并备案。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查询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信息。未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基金产品应坚决封存。
(由中国证监会出资)
标题:辨真伪、识风险 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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