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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根据两地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的相关信息协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达成共识,并拟于近期启动和推出沪深港沪港通南行投资者识别代码系统。特此宣布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

1.在沪深港沪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系统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或其各自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业务规则将沪深港沪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传送至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

二、两地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将开始修改业务规则,并在完成后通知市场实施时间。

投资者识别代码系统将有助于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的监管,维护沪港通的平稳有序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宣布。

2019年10月11日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关于实施沪深港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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