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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林望京
归根结底,金融扶贫的成败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是否真正为穷人服务。为提高有限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机构应首先针对贷款目标,建立准确有效的援助模式。对贫困户的贷款需求要逐户安排,制定扶贫资金援助计划,有效地将贷款发放给最需要资金的贫困人口。
在项目选择上,应优先考虑与扶贫对象收入稳定增长高度相关的产业发展项目、与解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高度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与基层组织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事业项目,以贴近贫困人口的迫切需求,确保项目发展获得准确的资金支持。
在基础设施项目中,政策性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乡村道路、人畜饮水、乡村文化诊所和体育场馆等建设。群众生产生活最迫切需要的,其他行业部门没有安排的。
在工业增收方面,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特色林果业、设施蔬菜、畜牧业等增收工业项目,引导和支持贫困家庭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金融机构应根据贫困地区的贫困原因探索不同的信贷模式。对于资源丰富的贫困村和愿意致富的贫困户,金融机构应根据资金需求程度提高积极性,及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支持贷款对象发展设施蔬菜、特色栽培、优质水果、农副产品加工和小微企业创业。对于发展制约因素较多的贫困地区或缺乏生产技术、抵押物无担保、开发能力弱的贫困家庭,金融机构应制定分类规划,加大投入,探索实施安置贷款、危房改造贷款、产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或鼓励实施“农民贷款+资本金入股+就业分红”等特殊贷款模式。将贫困人口应获得的贷款投资于当地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不仅解决了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还使贫困人口能够参与企业利润分红,增加更多收入,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扶贫资金的效益,最大限度地提高贫困人口的利益。
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是加快农村创新创业、缓解“三农”融资难的有利举措。拓展普惠金融服务渠道,发展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展特色资本产业,创新农业贷款业务,拓宽金融服务广度。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提高金融产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转变经营理念,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激活现有扶贫资源。完善奖惩机制,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注重金融知识普及。加强信用信息利用,完善评估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协同效应,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生活水平。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改善金融和法律环境,完善利率政策,加大对不诚信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防止非法集资进入农村。加强财政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加大再融资力度,充分发挥税收减免和资金保障作用,提高贫困地区的财政承受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激励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确保奖励的全面实施。建立多种规范的检查机制,实行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按照“同步监督、实时检查”的原则,深化农村贫困治理。
标题:金融扶贫重在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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