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5字,读完约1分钟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领域的“集团化”趋势十分明显。由同一个实际控制人设立多个私募股权机构而形成的“集体化私募股权机构”往往管理规模大,涉及投资者多,其在行业中的重要性逐渐显现。然而,也有一些动机不纯的私募机构,利用“集团化”来构建“集团化”结构,打造板块丰富、综合实力强、抗风险能力强的良好形象,非法集资。这些私募机构打着“强大大集团”的旗号,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司人员主要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活动,公司投资总监未取得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公司宣传重效益、轻风险,管理混乱等。(完成:王天宇)

标题:私募基金“集团化”问题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1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