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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9日电(记者王皓)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中央组织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文明风尚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室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业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和农村部副部长韩军,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第一局局长张志勇介绍了有关情况。
鼓包应该富含大脑。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文明水平。韩军介绍说,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的传播应得到有效遏制,新婚、丧事、孝顺、敬老等社会习俗应更加强烈,农民的人情负担和支出应明显减轻,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应进一步提高,让农民真正有所收获。
加强制度保障,促进习俗变迁,建设文明乡村。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时,要增加文明农村作风建设的相关内容,加大对不赡养父母和虐待父母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要充分考虑农村的特点,实行村规民约,推进农村文明建设。”韩军介绍说,村规民约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制定和实施具有约束力的措施必须符合村民自治的程序和规范。
坚持依靠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农民是文明乡风建设的主体。要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让群众真正成为新型农民的创造者、执行者、评价者和受益者。
创新工作方法,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张志勇引进并进一步总结推广了一些地方推行的“村道德银行”、“文明点”等奖励模式;创新青年婚介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养老互助,积极引进相关公益组织,服务方式和内容不断完善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用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韩军介绍道。
人民日报(2019年10月30日04版)
标题: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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