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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来到“双11”,当买家四处购物时,卖家也面临着选择,但后者的选择比前者痛苦得多。在短时间内,必须做出重要的决策,比如从通常有店铺的两三个电子商务平台中选择一个,也就是说,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合作,比如节日促销,而这个通常是最强的,给商家下最后通牒。这种做法今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在电子商务行业已经变得非常普遍。它集中在“6·18”和“双十一”这两个类似电子商务的春节晚会上,也引起了一些争议。早在2017年,JD.com和天猫就发生了纠纷,并诉诸法律。直到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拥有管辖权,预计相关审判将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这使得本案判决前这段时间的情况相当尴尬。从两个中选择一个或从三个中选择一个的现象注定会继续,每个现象都有自己的原因。这个规则自建的强大平台会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商业规则”,而从两个中选一或从三个中选一只是自己多年在商业中努力积累的优势。它采用了规范化的市场监管手段,要求商家“只爱我”,拒绝被污名化。然而,被抛弃的另一方或多方的电子商务平台却莫名其妙地被迫参战,并被认为强迫商家从两个或三个中选择一个是明显违反《电子商务法》和《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
法律属于法律,企业属于企业,人心属于人心。从商家的角度来看,顾客欺负商店或者商店欺负顾客只不过是个问题。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根本不需要注意这个要求。没有人会向苹果、微软或华为提出这样的要求,因为一旦他们不合作,将会失去一个强大的平台,这将会让客户觉得这个平台莫名其妙,水平不够。正如5a办公楼楼下的咖啡厅不是星巴克或科斯塔或太平洋(601099,诊所股票),它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品牌,次于瑞星,让人对5a办公楼的质量产生怀疑。从两个中选择一个或从三个中选择一个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处于成长阶段的品牌所面临的。这就像被别人强迫和威胁,浪费一只手臂是非常痛苦的。例如,回到线下商店的“古代”全盛时期,最受欢迎的百货商店会不会在农历十二月(一年中大多数实体店的旺季)强迫同一品牌的商家从街对面的东方商业大厦撤柜?不应该,因为如果我们采取这种行动,首先,它是低,这意味着我们的百货公司害怕东方商厦;第二,我们必须确保从东方商厦撤柜的商家的损失可以从百货商店的销售中得到补偿;否则,明智是不合理的。有一些例外。例如,某个业务或品牌由于某个平台而逐渐壮大,两者之间的关系比一般的业务合作更密切。目前,双方选择高度自愿的独家合作。
但是对于那些被迫做出选择的最脆弱的企业来说,谁将对选择一个或三个所造成的损失负责或分担?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也是怨恨所在。选择一个或三个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肉眼可见,否则就不会有强迫性的谈话,商家主动竞争一个或三个已经太迟了。虽然强大平台的成本不是由强风驱动的,但企业的利润不是由强风驱动的。从两个或三个中选择一个来“投降”,前提也必须是大促销活动带来的好处能够达到预期。这样的电子商务“春晚”如果只单方面承担损失,能参与多少次?
对于包括作者在内的消费者来说,相当多的人对平台比对产品品牌更熟悉。对于这部分顾客,他们对两个选择中的一个和三个选择中的一个不敏感。完全有可能选择替代品和价格相似的竞争产品,而不是在不熟悉和不可靠的平台上下单。这表明从两个中选择一个或从三个中选择一个的有效性一出来就被打折扣了。此外,与近年来的二选一或三选一相比,各大电子商务平台都采用了收费会员制,同时,它们也给予会员不同的优惠,以增加消费者的粘性,竖起城墙,挖深沟。一个是消费者用真钱投票,另一个是有很多关于爱情和法律的抱怨。随着司法干预和判例法的引入,它将最终消失。
(作者是上海大学教师和法学博士)
标题:尚上:二选一、三选一的消失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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