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济宁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省西昌市京九乡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化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划片承包、巡查监管、值班待命制度。清明节期间,全市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实现了“零火灾”,顺利度过了清明节森林防火的关键期。
第一,加强组织部署。4月2日,济宁市召开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积极谋划,精心安排,党组会议专门听取了森林防火工作汇报,落实了各项防控措施。各县(市、区)通过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基层党政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向领导、向田野、向山丘明确预防措施,把握当前防火重点,全力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以宣传教育为第一道防线,通过各种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防火检查随时随地播放防火宣传广播,举办宣传周、宣传日,制作防火宣传横幅等。提倡文明祭祀,营造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在森林防火灭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设置了80个宣传栏、550个固定警示标志、460个永久标语、2000个临时标语和1600个标语,发放了7万多份防火宣传纸。
第三,加强消防。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坚持“突出重点、控制全线”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严格防范死亡的措施,全面做好林区野外火源控制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和控制,加强室外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烧香烧纸、烧堰等室外火灾行为,有效封山、看人、控火,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第四,加强值班待命。自然资源和规划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清明期间全力以赴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防救结合,加强值班和应急工作。自然资源部和各级计划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带班和24小时“双岗”制度,加大护林和巡逻力度,加大加密巡逻保护力度。所有的森林消防队员和护林员都在执勤,克服瘫痪和运气,时刻保持准备状态,防止严重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五,加强监督检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成立督查小组和宝县督查小组,对职责落实、宣传教育、消防源头控制、应急执勤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市28个重点防火镇、10个国有林场、孔琳、蒙林、孟母森林、青山、凉山等风景名胜区的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零发生。(崔振)
标题:严防严控!济宁清明期间森林火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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