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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移民局8月11日消息,为落实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关于协调防控常态化疫情、逐步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交流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恢复内地居民赴澳门地区的逐区逐级旅游签注(包括团体旅游和个人旅游签注,下同)。特此宣布如下:
1.自8月12日起,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恢复办理珠海居民(含居住证持有人,下同)赴澳门旅游签注;如无特殊情况,自8月26日起,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恢复广东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在内地和澳门疫情总体保持良好的前提下,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23日起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
二、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区、高危区人员和已在疫区、高危区居住的人员在申请前14天内将不接受出入境证件和签注。
3.为有序办理赴澳门旅游签证,请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向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密切关注澳门疫情及我局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旅游计划。
此前,移民局于8月10日宣布,为统筹实现疫情防控,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交流,从8月12日00: 00起,除COVID-19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系统症状的人员以及在14天内曾在国外或其他海外地区居住的人员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措施将不再实施。
通知明确指出,移民必须持有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7日内含有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代码”;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7天内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书或7天内含有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代码”的入境人员,仍须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所有从澳门进入内地的人必须保证在进入内地前14天内没有在外国或其他海外地区居住的记录;配合和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内地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从澳门进入内地时,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申报卡》,如实向海关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体温监测、医学检查、医学调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如发烧、咳嗽、疲劳、疲劳等。入境后,应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调查和治疗,并向当地社区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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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好消息!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将逐步恢复办理,珠海12日起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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