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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下半年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和改革部门坚决承担起稳定就业的政治责任,把就业放在“六个保证”和“六个保证”的首位,努力弥补不足,强化薄弱环节,努力想办法,拓展思路。 系统规划和周密部署下半年“保就业”中的稳定就业工作。
根据通知,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保持战略实力,把握宏观趋势,在继续实施中进行研究,综合运用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在充分把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判断下半年就业趋势,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对受COVID-19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群体,要继续开展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完善监测分析机制,扩大监测范围,密切关注重点指标,加强分类监测。进一步加强大规模失业风险预警和防范,及时开展就业影响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就业稳定计划。加强政策储备,在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和提供就业援助方面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通知要求各方增加对就业的支持。要正视当前困难,树立底线思维,发挥综合部门优势,集中政策资源,加强要素支持,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促进就业的措施应该用尽,扩大就业的措施应该用尽。充分发挥投资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合理配置各类资本流动,优先支持具有民生效益和就业效应的项目。充分利用专项债券和地方政府的专项债券,重点支持就业能力强的短板项目。继续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大提高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增加就业岗位。因地制宜,今年适当扩大扶贫工作规模,将更多返乡农民工纳入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通知提出要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注重金融、货币、金融、产业、区域和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协调和联动,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制定宏观政策时应评估宏观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在执行政策和措施时应考虑到宏观政策给就业带来的变化。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号和就业目标的导向作用,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政策取向,统筹考虑宏观调控的重点和节奏,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通知强调,政策的执行要切实有效。要充分调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力量,针对已出台的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层层传递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各就各位,各得其所。”积极推动教育、金融、人类社会、商业等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落实稳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贸行业生产经营和就业政策,促进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尽快取得实效。(记者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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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部署做好下半年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强化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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