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72字,读完约11分钟
另一个城市收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继深圳之后,东莞市于7月25日凌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收紧了监管政策。
让我们先看看关键内容:
1.第一套房(新房/二手房)不是万基家庭,两年内需要社保一年以上;2套必须在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障费。
2.如果你在本市户籍之外拥有2套以上的房屋,禁止购买第三套。
3.该证书仅可在3年后转让。
4.国外公积金贷款要求我或我的配偶在东莞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7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了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从座谈会传递的信号来看,房地产调控的信号是明确的,总的原则仍然坚持“住而不炒”,不把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短期手段,“三稳”调控的目标没有改变。
联合发布通知的11个部门阵容强大,具体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市监管局。
下发《通知》的原因是: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为了居住,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进一步强化调控城市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
万九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
《通知》共有九项内容,可称为“万九条”,包括增加供给、提高购房门槛、延长销售期限、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强价格监管、规范金融秩序、规范长期交易秩序、加强信息披露和加强舆论引导。
根据通知,在增加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方面,东莞将适当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的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突破旧城改造项目周期长、进度慢的瓶颈,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加强住房区域协调和城乡规划,推进区域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对接,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布局。我们将共同努力稳定土地价格,稳定住房价格和预期,并优化有差别的有限土地价格的住宅用地转让方式。增加住房单元的分配和建设。原则上,新供应的住宅用地项目和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住宅项目应配备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10%的经济适用住房,可用于人才住房和其他用途。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高的热点地区选择符合两个规定、条件成熟、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块,建设“限定地价、限定房价、限定买家”的住宅项目。
通知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提高购房门槛。非东莞家庭如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房(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下同),必须在购买日前2年提供。在本市逐月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凭证;购买第二套商品房的,需在购买之日前3年内逐月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证明。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以上商品房的非居民家庭,应当暂停向其销售商品房。
同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再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为与原政策衔接好,在本通知实施前已连续纳税一年或两年的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商品房。
这意味着东莞也收紧了购买东莞籍家庭住房的条件,他们可以不定居地购买。对于第一套房,需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提供本市连续缴费满1年的月社会保险证明,而对于第二套房,购房之日前3年内提供本市连续缴费满2年的月社会保险证明更为严格。这与深圳此前的调整起点是一致的。通过相关措施提高购房门槛,可以在短期内迅速抑制购房需求,同时打击投机性购房者,但长期效果仍有待观察。
三是将销售限制政策从2年调整为3年。具体而言,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在取得产权证3年后方可转让。
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是:在我市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员工,其本人或配偶必须在东莞登记。
东莞将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监管。如果新建商品房申报销售价格明显超过周边市场价格水平,将从土地成本、建筑安装成本、销售管理费用、税费、企业利润等方面进行综合核实。如果价格超出行业公平水平且无法合理解释,将暂停预售许可证的发放或暂停本次销售备案。
在规范房地产金融秩序方面,东莞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融资业务管理,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增速过快的银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银行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格查处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购房贷款行为。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厉打击“高评价、高贷款”行为,依法追究参与“高评价、高贷款”的评价机构和金融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在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方面,我们将加大联合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打击房地产行业囤积居奇、哄抬房价、虚假宣传、恶意炒作、收取“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二手房市场价格管制、集体提价、通过“阴阳合同”骗取贷款、不具备交易过户条件的房屋上市等恶意行为。对相关参与机构和个人,将依法采取面谈、暂停网上签约、停业整顿、取消业务资格、限制交易、列入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房地产信息披露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土地、房屋供应和房屋交易价格的信息披露,促进供求信息的对称对接。定期公布全市已出售住宅用地的销售面积平均单价。及时发布存量住房和未来住房上市计划。定期公布全市所有城镇和街道(公园)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网上签约交易数据,及时公布所有城镇和街道(公园)有代表性和活跃的二手房项目的网上签约交易信息,提高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房地产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加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对虚报、夸大、编造和传播虚假陈述、误导公众、非法发布房地产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最新的中央色调设置
7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实施情况,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工作重点。
韩正表示,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充分肯定。我们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住而不炒的定位,坚持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及时、科学、准确地进行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从以上内容来看,房地产调控的信号是明确的,总的原则仍然坚持“住而不炒”,不把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短期手段,其“三稳”调控目标不变。
出席座谈会的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沈阳、成都、宁波、长沙等10个城市的人民政府领导。其中,深圳、南京、杭州和宁波最近收紧了管制政策。
东莞的监管政策增持预期
回顾过去,预计东莞的监管政策将会过重。
疫情爆发后,东莞房地产市场人气迅速上升,甚至引发了房价上涨等一些混乱。6月中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文件称,从现在起至8月,全市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混乱局面,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关注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预售许可证收取诚意金、囤积房产、不按申报价格出售、制造住房紧张气氛、虚假宣传及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编造和传播涨价信息、炒作房屋数量、收取“茶费”、操纵市场价格等。
随后,松山湖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松山湖公园二手房地产市场混乱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点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行为、社区业主控股集团哄抬房价的行为以及其他侵犯人民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今年7月,东莞出台了历史上最严格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售)管理的通知》,具体包括:预售面积一次性申请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同一建(构)筑物的平均差价不得超过20%,申报平均价格不得高于本项目前期同类商品房申报平均价格的5%(含5%)。精装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元,超标的应提交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取得预售证或现售证后,所有房屋应在10日内一次性披露,并实行商品房购买实名制。认购后,买方名称不得擅自变更。
7月3日,松山湖市建设局和市监察局联合组织召开园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召开松山湖房地产市场混乱专项整治政策宣传会。会上,各经纪机构收到了《诚信经纪店服务承诺书》,签署后将在店内张贴,以示对客户诚信服务的承诺。上面已经明确指出,不可能垄断住房,变相囤积住房,出售和控制住房价格;不能参与房地产投机,不要与传统的房地产投机团伙为伍,也不要为他们提供住房;网上公布的二手房上市价格不能明显高于近期实际成交价格或周边房地产的平均价格;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陈述,不得向客户提供恐慌性购买信息,不得制造紧张的住房气氛;不得以逃避房屋交易税等非法目的,为交易双方签订同一房屋不同交易价格的合同提供便利。
7月22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30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采访会,传达了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混乱专项整治的决心和力量。
深圳刚刚收紧了监管政策
彼此又深又近。东莞房地产市场除了自身的发展因素外,还受到深圳市场的很大影响。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深圳客户在东莞房地产市场中一直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今年东莞房价大幅上涨的松山湖地区,明显受到深圳产业溢出和人口溢出的影响。
7月15日早些时候,深圳再次收紧调控政策,其房地产市场降温,但这对深圳周边地区有利。
7月15日上午,深圳市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督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银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与以前的政策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要提高深层家庭购房的门槛,你必须定居3年,并提供36个月的连续纳税和社会保障证明,才能购买商品房。
2.夫妻离婚的,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购买商品房的,其拥有的住房单元数按离婚前家庭总数计算。
3.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普通住房首付50%,无住房和贷款记录的非普通住房首付60%;一套住房的首付是普通住房的70%,非普通住房的80%。
4.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的免税期限从2年调整为5年。
5.要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交易总价在750万元以下。
6.热点房地产应优先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房地产销售计划,严格控制认购人数,合理确定住房和认购比例。
7.进一步完善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和登记价格“三合一”体系。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在线签订,未在线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8、加大二手房交易信息披露力度。
9.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
上述政策出台后的一周内,深圳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受到较大影响,环比大幅下降。
标题:突发!中央最新定调 东莞11部门深夜联合发文:“莞9条”紧急收紧地产调控政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5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