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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7月2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销售)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从2020年8月1日起,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包括前期已预售和首次预售的项目),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必须一次性申请预售;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新建商品房项目一次性或分期申请预售(或销售)的,销售价格按建(构)筑物申报,同一建(构)筑物中每套房屋的平均差价不得超过20%。

标题:东莞: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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