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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3日电最近,为了促进旅游消费和全省旅游业的发展,陕西省文化旅游厅、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联合发布了《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的八项措施》。
这次推出的八项措施包括:
首先,增加财政支持。支持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扩大生产经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内旅行社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第二,扩大全国旅游市场份额。对省外组团旅游的游客将发放旅游优待券和星级酒店优待券。倡导省内旅行社和星级酒店积极推出相应的优惠措施,在接受优惠券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消费。
三、积极开展“参观陕西”活动。各市(区)应鼓励景区、旅行社、酒店等。通过产品包装和价格捆绑,推出“优惠包装”和“大包装”。协调和促进航空公司和旅行社之间的联合营销,以吸引外省游客来陕西。
4.大力推进“陕西人到陕西旅游”活动。各市(区)应主动加强城市间的联系与合作,推出更多高质量、有吸引力的互利旅游推广措施;为省内居民开发一系列短途旅游产品,向公民发放旅游代金券(卡),鼓励旅游景区向游客免费赠送门票。
5.创新文化旅游消费商业模式。各市(区)要抓住夏秋旅游黄金时期的好机会,规划和推出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旅游经济和乡村旅游,将文化旅游消费嵌入各种消费场所,与文化旅游商家合作,打造“身临其境”的文化旅游体验,创新文化旅游消费的新模式和新形式。
六、多渠道开展旅游促销活动。积极组织组团赴国内主要旅游资源进行旅游推广,组织各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在高铁及高铁沿线主要城市进行精准旅游推广,以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旅游产品吸引游客来陕西。充分利用“颤音”等网络平台和知名旅游网络,加大全国各地旅游景点和旅游产品的在线推广力度,扩大陕西旅游影响力。
七、加大奖励力度。各市(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特殊激励政策,奖励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到陕西旅游的国内游客。省文化旅游厅将按照各城市向旅行社支付的奖励总额的比例提供补贴。同时,根据国家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的数据,对2020年8月至12月接待陕西省过夜游客成绩突出的前20家省级旅行社,最高奖励30万元,最低奖励5万元。
八、不断提高旅游安全感和满意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协调实现疫情防控,促进旅游市场发展,增强防疫和应急能力。要绷紧旅游安全的弦,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压缩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细致地做好旅游安全工作。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主动做好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置工作,及时化解旅游矛盾纠纷,展示陕西旅游业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介绍,上述政策将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直至COVID-19肺炎疫情解除和终止(有明确时限的措施除外)。
标题:最高30万 名额20个 陕西今年将奖励成绩突出的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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