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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晚,诺亚财富宣布其上海格非资产管理公司的信贷资金为诚兴吉果与京东之间的应收债券提供了34亿元的供应链融资,并因此提起诉讼。京东回应称,诚兴只是一家普通的供应商,它使用伪造的合同来欺骗格非。格非从未核实合同的真实性,无端的诉讼严重影响了京东的声誉。
然而,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央行信贷信息系统显示,成兴与诺亚之间有61笔交易,涉及京东巨额应收账款。”
《证券日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中心了解到,媒体报道中涉及的“查询央行信贷信息系统”表述不准确,涉及的应收账款转让登记业务发生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而不是“信贷信息系统”,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
虽然这两个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中心建设、运营和维护的信息系统,都是中央银行的金融基础设施,但这两个系统是相互独立的,提供不同的服务。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提供动产融资登记公示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于2007年建立,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登记内容包括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的基本信息、抵押物描述、登记期限等。,而不提交基本交易合同。动产担保的登记和查询由当事人自行完成,登记在当事人填写必要的信息后立即完成,无需任何人工或系统的干预。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7]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收账款的转让登记由受让方办理,办理登记的主体作为登记证的填写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统计,上一次报告中提到的“广东诚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格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58笔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由“上海格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
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制度操作规则》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制度用户服务协议》,填写人应当如实登记,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填写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征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填报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将填报人提交的注册信息客观记录并保存在注册系统中,确保注册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据中国人民银行信贷信息中心称,在登记系统中登记的主要目的是通知其他主体动产上已经存在担保权。在实践中,同一动产上可能有多个担保权。登记制度可以使当事人方便地了解动产上的权利负担,并以可预见、公平和有效的方式确定担保权之间的优先权。金融机构在开展动产融资前,可以登录登记系统查询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上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权益,以防范融资过程中不透明信息带来的交易风险。但是,登记的当事人自己对担保交易的真实性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认真调查和核实担保交易的真实性,以确保融资得到有效保证。
标题:央行征信中心澄清:诺亚与承兴交易登记不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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