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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伪造、买卖、冒用居民身份证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秩序。近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提升和防范居民身份证冒用工作中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水平。
对于假证件问题,公安部全面推进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所有使用身份证的社会部门和单位都可以像验钞机一样,通过身份证信息阅读器快速准确地比对指纹,实现个人证件的身份识别。
在无效身份证验证方面,公安部收集遗失被盗的身份证信息和赎回后的原身份证信息,并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相关社会证照部门和单位提供无效身份证信息验证服务,为防止冒用身份证提供了另一种重要的辅助验证手段。
公安部科技信息局巡视员吴恒表示,为了解决企业和网上持无效身份证者“我是谁,我在做什么”的问题,公安部通过三个渠道提供全国人口信息共享服务。一是依托全国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电子政务外网上的全国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服务接口,满足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需求。二是依托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提供在线身份认证服务支持。三是为银行、证券、铁路、民航、电信运营商等单位提供“总额对总额”的实名比对服务。
在此基础上,公安部将根据用户需求和具体业务场景,增加无效居民身份证的网上验证服务,并在企业和群众的网上业务环节中提供有针对性的“真人+实名”比对或“真人+实名+示范”比对两种辅助身份验证手段。其中,“真人+实名”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肖像三个要素相比较,解决了“我是谁,我在做什么”的问题。“真人+实名+演示”比较了姓名、身份证号、肖像、证件有效期四个要素,解决了“我凭有效证件做生意”的问题。
关于如何有效防止公民冒用身份证,公安部户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安总局副局长黄双全建议,身份证一旦丢失,应尽快上报,公民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身份证或使用伪造身份证。
黄双全表示,公安机关将不断提高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证件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人员与相关部门一起列入“黑名单”,并实施联合处罚。同时,公安机关还建议相关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居民身份证的肖像、指纹信息和居民身份证的无效信息,认真检查证件的真实性和人与证件的一致性,严格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记者蒋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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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安部增加联网核查服务 身份证失效了可以这样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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