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5字,读完约2分钟

据财政部网站9月16日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农业贷款税前扣除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关于农业和中小企业贷款的公告》),以及《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分析师认为,上述两项公告主要是对现有优惠政策的延续,有助于引导金融企业回归传统信贷业务,服务实体经济。

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优惠政策延续

《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公告》要求金融企业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分类,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按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计提比例为2%;次级贷款,应计比率为25%;可疑贷款,计提比例为50%;损失贷款,拨备率为100%。

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王新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别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满足了不同类型金融企业的发展需求。《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公告》明确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针对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较多的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助于提高其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相关的所得税公告范围更广,优惠政策能够覆盖更多金融企业的需求。

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光大证券(601788)(港股06178)研究所首席银行分析师王亦丰认为,该帖子主要是2015年相关政策的延续,内容与前一篇大体一致。然而,近年来,由于银行体系资产质量的压力,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和核销的涉税环节成为焦点问题。银行系统对税前扣除准备金的一致预期已经放宽,目前仍处于初始状态。

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金融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有效期为2014年至2018年底。

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作为回报,引导传统信贷业务

董希淼认为,以上两个公告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可以减轻金融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帮助金融企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由于信贷业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很大,信贷业务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但银行间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没有这种优惠待遇。

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董希淼认为,上述两项公告也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亏损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这样金融企业提取准备金的积极性会更高,银行经营的“安全缓冲”会更厚。同时,减轻税收负担也有利于提高金融企业的盈利能力,帮助金融企业通过内生渠道补充资本。

标题:两部门延续贷款损失准备金相关税收优惠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0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