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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全国产教一体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目标是用五年时间建设约50个产教结合城市,在试点城市和试点省份创建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产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和培育1万多家产教结合企业,建立产教结合企业制度和联合激励政策体系。
全国产教一体化试点对象包括产教一体化城市、产教一体化产业和产教一体化企业。从2019年起,首批约20个产学结合城市将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试点。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推向全国。省政府在推进试点城市全面深化产教一体化的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形成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产教一体化,强化产教一体化中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调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产教一体化的标杆产业。
通知明确指出,在深化产教一体化改革中,要充分发挥试点城市、试点行业和试点企业的主体作用,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点完善产教一体化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产教一体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 降低校企合作的制度交易成本,创新产学结合主要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产学结合深入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该通知还提出了一项试点支持政策,该政策应实施证券投资、融资和金融等政策激励措施,并加强工业和教育政策的吸引力。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结合培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结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绩明显的省市和试点城市给予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发展金融等组合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为重大项目提供后续和协调服务,吸引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设立合格的职业教育投资,按规定比例抵免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30%的投资。试点企业在深化产教结合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结合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金融+土地+信贷”的综合激励。全面落实适用于社会力量举办教育的财政、税收、投资、金融、土地使用和价格等各项优惠政策,并形成名单向全社会公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点,可以为国家提供可以借鉴和复制的产学结合体系和模式创新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深入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制度和机制。促进产业需求更好地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于产业主要需求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培养体系,形成教育与产业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从根本上解决人才供求、教育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大结构性矛盾。
标题:六部委: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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