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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最重要的文件,它具有独特性。因此,许多犯罪分子“盯着”别人的身份证,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违法犯罪问题层出不穷。此外,身份证被欺诈使用,我被莫名其妙地处理业务,甚至“法人”,但我想取消,但运行我的腿各种证书。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针对这些问题,公安部将加大对无效居民身份证的网上核查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网上业务环节中的“我是谁,我在做什么”问题。
前不久,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因为工作原因准备申请一张手机卡,却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已经开了五张手机卡,由于名额已满,无法申请。王先生对这五张名片一无所知,这五张名片是空.寄来的当他去取消时,被拒绝了,他被告知联系开卡公司取消。
经历过这种情况的不止王先生一个人。此前,安的王女士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时,发现她名下实际上有7家公司,注册地都是深圳,她从未去过深圳。去派出所立案,拿到收据,然后去市监察部门按流程处理。王女士用了3天时间完成了取消手续。
对于身份被欺诈使用的人,既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又要证明身份信息被欺诈使用,这就需要很高的取证成本。当务之急是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无效身份证信息系统与社会卡系统的互联。
公安部公安总局局长李京生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建立了无效身份证信息系统,收集丢失被盗的身份证信息和赎回后的原身份证信息,并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相关社会证照部门和单位提供无效身份证信息验证服务,为防止冒用身份证提供了又一个重要的辅助验证手段。
公安部科技信息局巡视员吴恒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公安部将根据用户需求和具体业务场景,增加无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核查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网上业务中的“我是谁,我在做什么”问题。
吴恒介绍说,在企业与群众的网上商务联系中将提供两种身份验证的辅助手段,即“真人+实名”比较或“真人+实名+演示”比较。其中,“真人+实名”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肖像三个要素进行比较,以解决“我是谁,我在做什么”的问题。“真人+实名+演示”比较了姓名、身份证号、肖像、证件有效期四个要素,解决了“我凭有效证件做生意”的问题。
公安部户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安局副局长黄双全建议,一旦居民身份证丢失,要尽快挂失;到公安机关兑换居民身份证,进行指纹信息登记;公民个人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其身份证,不得使用伪造的身份证。
人民日报(2019年10月17日,第13版)
标题:解决“我就是我,是我在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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