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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总体而言,外资金融机构起得早,起得晚,其市场地位从改革开放初期的重要地位逐渐滑落到边缘化地位,鲶鱼效应已基本被淡化。
马卓然是一名自由作家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进一步优化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扩大了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空空间。
事实上,扩大金融业的改革开放是一个过时的话题。数百年来,外国保险和银行已经进入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步伐逐步加快,市场扩张程度不断加深,对优化资本、技术、人才等市场要素配置,提高我国金融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现有市场参与者的数量来看,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比例约为20%。外资金融机构虽然占总数的1/5,但并没有充分享受到近十年来金融业快速发展的红利。外资金融机构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方面远远落后于国内同行。以寿险行业为例,截至2017年,外资寿险公司总资产和总规模保费的市场份额仅为3.5%。五大外资寿险公司的总保费规模不足40亿元,总资产不足100亿元,比一家中型寿险公司还要差。
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文化和政策的差异,金融市场往往表现出高度地方化的特征,而外资金融机构则表现出明显的水土不服。近20年来,在房价上涨和融资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中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规模、资产和业务都得到了大幅扩张,并确保了自身的快速发展和壮大。
另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往往强调适用于海外市场的战略和经营理念,对国内金融形势和客户需求缺乏了解,整体经营理念趋于保守,过于注重风险管理和费用管理,从而失去发展机遇。例如,在房地产财富效应和金融机构刚性支付的环境下,外资保险公司未能抓住中国居民更热衷于购买具有安全属性的储蓄保险产品的机会。
总体而言,外资金融机构起得早,起得晚,市场地位从改革开放之初的重要地位逐渐滑落到边缘化地位,鲶鱼效应已基本被淡化。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增长的持续放缓和融资需求的下降,国内金融业告别了过去的高速发展阶段,逐渐进入股票博弈阶段。现阶段,现有金融市场结构已基本稳定,外资金融机构难以撼动中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地位和发展模式。
因此,仅仅依靠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和范围来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是远远不够的。继续推进和深化金融改革。首先,要继续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按照市场规律优胜劣汰,逐步打破刚性赎回,降低全社会的无风险收益预期,使金融机构尽快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第二,扩大开放,鼓励中资金融机构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建议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在一定限度内探索金融双向开放,稳步提升银行业和保险业的投资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标题:马卓然:双向开放才能真正提升金融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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