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山东省流行病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协调疫情防控,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录用或使用,全面恢复交通秩序,放开搞活餐饮业,全面恢复医疗秩序,全面开放城乡集贸市场。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协调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市领导小组(总部)、省领导小组(总部)成员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目前,全省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不断扩大。为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以省为单位推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要求,现就严格防止境外疫情传入,在保持疫情防控措施宽松的同时,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1.坚持“外部投入预防和内部反弹预防”。要把防止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入境中转、省内运输、集中隔离、卫生检疫、核酸检测和社会调查等控制措施。要继续加强联合防控,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管控,决不放松和关注各项防控措施,保持疫情稳定和好转。
2.监督防控责任的落实。复工后,各类场所(单位)应跟上防疫控制措施的落实,不得聘用或使用未取得卫生合格证的人员。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按规定佩戴口罩,坚持每天测量两次体温。要认真清洁、消毒、通风,确保各种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坚持检查健康通行证代码,测量进出医院人员的体温。
3.加强人群聚集管理。各类场所应采取限制客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服务、自助结算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执行卫生通行证代码验证、督促服务人员和顾客按规定佩戴口罩、劝阻无卫生通行证代码或拒绝佩戴口罩等措施。
4.加强应急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继续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加强急诊出诊和应急准备,保持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疫情预防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及时有效。
第二,加快人员和物流的顺畅流动
5.简化人员识别程序。对于持有健康通行证绿色代码的省内消费者和旅行者,将实施无障碍消费和无障碍通行。对来自低风险省份、持有国家防疫信息代码或省级卫生出入证绿色代码的人员,将予以放行,不设附加准入条件,不采取集中或家庭隔离措施。来山东后,省卫生通行证代码必须转换(申请)为国家防疫信息代码或山东省卫生通行证代码;来自非低风险省份的人员仍然遵循最初的规定。境外人员进入(返回)山东,其密切接触者和出院病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
6.全面恢复交通秩序。除经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外,各地不得自行设立或变相设立道路检疫站;全面恢复省际客运,促进省内城际客运线路和农村客运加快运营;坚决禁止堵路、硬隔离等行为,坚决取消一切因防疫控制对人员和车辆通行的限制。
第三,加快恢复服务业
7.取消对恢复服务业的限制。除省际和出入境团队旅游外,“机票+酒店”旅游业务、涉外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电影放映业务等。在国家一级暂停的,服务业的秩序将完全恢复,各种限制,如启动限制,启动承诺,启动检查,启动申请将被取消。
8.稳步恢复文化旅游。各种旅游景点和收费公园都完全开放。预留门票,采用智能引导,科学分流游客,防止人群聚集。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将恢复本地游、周边游游和省内游。室内(地下)游泳池、健身场所等。空封闭的人员集中的休闲娱乐场所是在严格控制人员流动数量、保持人员间隔的基础上有条不紊地开放的,展示了绿色健康守则、通行证守则等防控措施。
9.解放和搞活餐饮业。鼓励公众餐饮消费,全面恢复宾馆、饭店、餐厅(内部食堂)、快餐店、食品摊贩等的经营秩序。经营者在保持用餐者适当间隔和控制人流数量的前提下,有秩序地为用餐者提供健康通行码和绿色通行码的餐饮消费。
10.提高居民的便利性。鼓励和支持各类小商场、超市、日用品、副食品快餐、服装鞋帽、书店、美容美发、洗车洗衣、家政服务、生活设施维护等方便消费者的业态加快恢复营业,取消对各类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开业、医疗服务出庭、中药煎药和销售药品种类(品种和规格)的限制,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第四,加快恢复公共服务
11.恢复医疗服务秩序。各级医疗机构应在临床科室正常开展门诊和住院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应全面恢复医疗秩序。合理配置和调整医疗资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门诊预约,科学安排患者就诊时间,引导非急诊患者查看高峰就诊时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执行防疫控制措施,规范医疗程序,加强个人防护,加强患者管理,避免医院感染。
12.开放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将重新开放,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控制每天进入博物馆的总人数,同时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13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各级各类政府服务机构已全面恢复现场办公,所有服务窗口均已打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各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在整个过程中继续实施网上申报或自助服务。
1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满足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事业服务。
5.加快恢复市场运作
15.全面开放城乡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村大型场所、户外摊点等各类市场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应当立即开放,支持经营者恢复经营。
16.严格规范禽肉供应。活禽交易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禽类产品应继续通过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和冷冻市场供应。
17.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和通风,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和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推进工作落实
18 .坚持全省“一盘棋”。各种防控措施在省级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省内未设定的限制性措施原则上不予设定;该省出台了限制性措施,各地不得超重。
19.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力度,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促进政策落实,发挥作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困难。为加强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如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或者防控过度,层层加码等。,要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拒不改正的,应当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
省委第19医院肺炎疫情处理
工作领导小组(总部)
2020年3月28日
标题:全面恢复!山东下发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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