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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7月6日电(记者吴光宇)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和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6日在阿坝州若尔盖县签署了《川甘青黄河上游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作框架协议》。
黄河发源于青海省巴彦哈尔北麓,其上游流经甘肃果洛和四川阿坝。径流区属于黄河上游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也是国家重要的湿地生态功能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三省司法机关将构建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内部联动、外部合作、省际和跨区域合作机制,共同解决区域划分与流域整体性、部门划分与生态系统性的矛盾,共同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为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合作框架下,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重大公益诉讼跨区域协商、生态修复协调等十项机制,促进了川、甘、青黄河上游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作。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庞博
标题:黄河上游三省签订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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