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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长远齐豆豆○编辑朱少勇
7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指引》(以下简称《发展指引》)草案,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发展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交易所公开发行的指数基金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促进指数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发展指引》结合上位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交易基金等上市指数基金的具体监管要求。
首先,细化指数基金经理的职责。基金经理在申请发展指数基金时,应做好人员配备、业务系统和技术系统的准备。
二是规定目标指标的质量指标。对指数基金的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如成分债券的数量、权重分布、指数运行时间、流动性等指标。根据“新老分开”的原则,在《发展指引》实施前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的指数基金不受上述指标的限制。
第三,规范基金发展程序。基金管理人向本所申请发展指数基金时,应当提交指数编制计划、指数符合具体指标的说明和承诺等材料。
第四,明确基金开户要求。指数基金应在上市前开仓,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体现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基本特征。
据报道,近年来,沪深两市推动基金市场在丰富产品类别、优化制度机制、深化市场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交易所市场etf等上市指数基金发展迅速,产品日益丰富,已成为各类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截至2020年6月底,深交所共有247只上市指数基金,总资产规模为1917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有270只股票指数基金,规模为4730亿元。
标题:沪深交易所拟发布 指数基金开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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