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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觉夏
在阿里巴巴云发布“电子农业大脑”一年后,最近,阿里巴巴的第一个数字农场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克中右旗——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正式启动。数字农场将专注于水稻产业的全环节数字化升级。不仅仅是阿里,JD.com在去年年底宣布将利用“猪脸识别”技术介入生猪养殖业,多铎的第一个“多铎农场公园”项目也在不久前登陆云南保山。这一次,互联网巨头选择几乎同时进入整个农业产业链。
早在2010年,阿里平台的农产品销售就开始增加。互联网公司真正想改变农业产业的是,三年后阿里巴巴开始在浙江试点“农村淘宝”。几乎与此同时,JD.com也宣布进入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并随后形成了“3f战略”(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金融)。他们希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突破农村物流和信息流的瓶颈,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自2014年以来,中国农业电子商务开始呈现井喷式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农产品通过互联网打开市场;前几年,全面推进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和电子商务扶贫机制,也有效促进了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等衍生产业的发展。
然而,这些互联网公司的“初衷”并没有实现。除了农产品的顺利销售,互联网公司希望通过“网上优质农产品”减少从农业生产到消费终端的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让农民和消费者受益更多。然而,经过几年的发展,电子商务又一次成为农产品交易的渠道之一,并没有改变整个农业产业链的收入分配结构。原因是农业生产环节没有改变,仍然相对低效和分散;与此同时,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对互联网的使用相对较浅,在这一过程中,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引入了一批新的中间商。因此,互联网公司改变农业的最初想法自然很难实现。
作者发现,农产品的最终收入分配是由最初的生产环节决定的。对于那些在生产之初就严格使用优质种苗,并在生产过程中坚持高标准、高效率种植的生产主体来说,他们的农产品与销售终端之间的联系一般比较少,而且农产品一般都是高质量的,因此他们很容易直接接触到超市、食堂甚至终端消费者。但是,如果生产环节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产出质量参差不齐,自然会有更多的多层中间商进行分拣或销售,收入也会相对有限。也就是说,增强农业产业链上游的权能是改变农业产业收入分配和整体效益的关键。这样,与五年前仅针对销售环节的变革相比,这次由互联网公司贯穿整个产业链的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有其现实意义。
然而,即使是资金充足的互联网公司也很难加入整个农业产业链。
目前,中国县域不缺乏优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实体。他们已经形成了较高的生产经营水平,并且可以直接联系终端销售渠道,收入也比较理想。与这些学科相比,互联网企业虽然在资金、资源和技术上有很大优势,但在人才和地理上相对薄弱。一方面,能够专注于农业生产的人很少,愿意从事农业研究的互联网公司更少。因此,如何稳定地留住农村的农业科技人才,是这些互联网企业面临的难题之一。相对而言,新的农业生产和管理实体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愿意留在农村地区的专业人员,或在生产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经验和技术。另一方面,农村有其特殊性和特殊的社会规律。作为“新进入者”,互联网公司对此并不熟悉,这也可能使其人事管理和可持续经营更加困难。
由于近年来基础和政策支持薄弱,农业确实是一片巨大的蓝海。互联网企业要想通过数字化改变整个农业产业链的观念,必须通过实践。(张乐制图)
标题:互联网企业 的农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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