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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央与地方交通领域财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该方案将改革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和综合运输六个方面。确认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财权划分的事项,包括国道、国家级港口公路。与此同时,民航领域的“通用机场”由中央和地方财权调整为地方财权,而公路领域的“界河桥”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被列为中央财权。
合理划分财务和支出责任
财权是指一级政府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应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支出责任是指政府履行财政权力的支出义务和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
"一般来说,是谁做事,谁赚钱."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交通研究所咨询中心副主任何兴东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中央政府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和优化。
他告诉记者,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到现在,中央政府财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经历了一个过程。起初,中央和地方政府资金短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当时的经济体制决定了交通运输各个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财权和支出责任都在中央政府,所以事权和支出责任也是相匹配的。
“但这不利于当地的热情。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各行各业实行市场化改革以后,一些交通领域的建设将由地方政府承担。”例如,何兴东说,公路最初是由国家修建的,但后来地方当局觉得他们更迫切地需要修建公路,同时,他们也有财政支出的能力,所以他们修建了自己的公路。广东省率先探索地方投资建设高速公路。
从那以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建设国家交通系统的局面逐渐形成。“但由于总的方向是发挥地方积极性,可能有些地方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和准确。”何兴东说道。
《规划》明确指出,要通过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在交通领域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与现代金融体系相匹配、适应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划分模式,为推进“四好农村道路”建设、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和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界河大桥被指定为中央财政机关
交通领域财务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一般原则是:谁用谁付费,权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何兴东说道。
我们为什么要制定改革计划?何兴东说,首先,交通领域的财权划分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国道、通往国家港口的公路、京杭运河、一般机场等的事权和财权。目前,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第二,目前交通领域的权责划分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例如,地方政府在边境地区的权力和支出责任负担过重,如公路界河和桥梁、汽车进出运输管理和国际航行河流。然而,基本上为当地服务的一般机场和城际铁路的权力和支出责任是不够的。
例如,他说,例如,通往港口边境的道路可能不是国家公路或国家公路,而是省级公路,甚至是低等级公路,但从提高效率和平整度的角度来看,它应该建成国家公路或公路。中国的大多数边境口岸在地理上属于某一个省,比如从云南到缅甸的公路就属于云南省。按照原来的划分,云南省有可能承担事务责任和相应的支出。然而,事实上,这个港口不仅是云南自己使用的,而且所有中国出口到缅甸的货物都应该使用这条道路。“会有一些不匹配或不准确的匹配。这次调整就是针对这些问题。”
或界河的桥梁,如中俄界河。这座中桥的建设可能是由黑龙江省政府承担的,但实际上,国内很多省份可能会利用这座桥与俄罗斯进行经贸交流和运输,这里存在一些不匹配的地方。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和地方高速公路,由谁来建造和运营需要进一步澄清。
记者注意到,《方案》将改革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和综合运输六个方面。确认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财权划分的事项,包括国道、国家级港口公路、京杭运河、交通机场等。
适度强化中央财政权力,将公路领域的“界河桥”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以及航道领域的“边境国际通航河道”和“西江航运干线”列为中央财政权力。
同时,要合理分配一些财权,铁路领域“干线铁路”的组织实施由中央财权调整为中央和地方财权,民航领域“通用机场”由中央和地方财权调整为地方财权。城际铁路、城市(郊区)铁路、支线铁路和专用铁路。建设、维护、管理、运营等具体实施事项由地方政府实施或委托地方中央企业实施。
何兴东提到,这份文件重点阐述了中央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运营方面的权力划分和支出责任。交通领域全球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国家和行业基本公共福利标准的制定,行业监管、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以及国际合作,都明确由中央政府承担。
“这个文件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按照谁用谁付费,谁负责建设和管理,谁负责支出的原则,使中央和地方在交通领域的财务和支出责任更加匹配。”何兴东说道。
标题: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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