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90字,读完约5分钟
近日,北京银监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业务及网上保险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10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贷款援助等相关业务将迎来新的规范。
根据《通知》,受监管的金融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机构”)是指通过技术出口或提供情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销、客户获取、风险控制和运营等领域开展合作的企业。
零点一研究所所长俞白成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近两年来,随着银行等特许机构用户的网上化、开放化、数字化和下沉化等特点,金融科技公司与特许机构的合作日益密切。为了帮助贷款,金融技术公司和金融机构在营销、客户获取、风险控制、运营等领域进行合作。这种合作一方面提升了金融机构的数字业务能力,扩大了客户群,但另一方面,合作中的违规行为也隐藏了相关风险。
合作将变得更加困难
一些金融技术平台将被边缘化
北京银监局要求,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业务应以合法合规为基础,不应突破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也不应通过对外合作的方式规避监管要求。坚持内部控制第一,提前制定涵盖所有业务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目前,银行在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中设置进入壁垒,但声音较弱的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往往设置较低的壁垒来吸引合作机构。《通知》的颁布统一了行业层面的准入门槛要求,规范了中小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那些缺乏核心许可支持、缺乏核心技术支持和强大品牌支持的金融技术平台将跟进合作。标准化往往被边缘化。”苏宁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薛洪言坦率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通知》强调,合作机构应实行名单制管理,准入标准应认真制定,尽职尽责,审批流程应完善。进入合作机构需报总行批准,严禁擅自合作。
于百成认为,“上述条款意味着金融科技公司与银行机构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将更加困难,尤其是与大银行的合作。”
同时,《通知》强调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审查,按照渗透原则严格查处资金使用合规性,严格防止信贷资金非法流入同业拆借平台、房地产市场等禁区。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检查或现场调查,检查贷款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发放后,应采取有效的方式跟踪、检查、监控和分析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俞白成强调:“目前,监管机构还没有专门针对被许可人与金融技术公司合作的监管文件,只是部分涉及相关监管文件,如2017年底《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这一次,北京银监局发布的通知更加具体、有针对性,总体上更加规范。以后也不排除其他地区会跟进甚至出台国家规范性文件。”
目前,许多银行机构和金融技术公司开展网上贷款援助、联合贷款等业务合作。在一些上市金融科技公司中,贷款援助业务已经成为主流合作模式。
贷款援助业务
将迎来适者生存
从2019年第二季度披露的业绩数据来看,其贷款援助业务大幅增长。以一些领先的金融科技公司为例,它们的财务报告显示,乐心的金融合作伙伴已经超过100家,近80%的新增贷款来自金融机构;360金融的比例是85%,两者都处于行业的前列。第二季度拍卖和贷款机构资金占比达到44.8%;便利店与100多家特许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资金余额同比增长91.8%。
“从各公司第二季度数据来看,机构资金比重不断上升,表明贷款援助业务正逐步成为各公司发展的重点。”网上贷款之家的高级分析师刘美茹曾告诉记者。
同时,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各机构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将合作业务风险管理纳入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合理控制业务节奏,并在业务发展初期通过试点项目逐步实施。
“在合作进度方面,监管机构要求合理控制业务节奏,这意味着前期相关合作的准入和数量将受到限制,贷款援助业务也将开始优胜劣汰。”于百成坦率地说道。
在实际业务层面,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存在一些风险。
一位熟悉该行业的人士告诉记者,“在目前的合作模式下,平台方更为常见。主要原因是大量的客户获取和风险控制工作都是在金融科技公司的协助下完成的,这导致银行对金融科技公司的道德进行防范。风险、技术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以上两种风险可以通过联合或保证金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在金融技术平台普遍转化为贷款公司的背景下,一些平台不得不接受类似的条款。
“金融技术公司本身没有担保资格,存在合规问题;此外,随着银行进一步实施独立的风险控制,银行未来可能不需要金融技术公司,我相信,未来底部行为将逐渐减少。”在线贷款眼研究所所长李鹏飞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此外,薛洪言坦言,“金融与科技的界限并不明确。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一方很容易越过边境,导致大量无证经营问题。金融技术可以通过转让一些特许经营权获得更大的操作灵活性和市场空效应,从而导致监管套利和不公平竞争。”
《通知》强调,严禁与以金融技术为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合作;严禁与具有虚假交易背景或贷款目的的企业合作,套取信贷资金;严禁与非法贷款企业合作;严禁与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非法交易或泄露客户信息的企业合作。
通知还要求机构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建立关键风险指标体系,设置预警触发机制,动态评估风险控制模型,设计持续改进产品,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关键节点风险控制,防止大规模违约风险暴露。
“未来,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的技术投资将继续增加,提供相关服务的金融技术公司将从中受益。”余白成最后说道。
标题:北京银保监局规范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 部分金融科技平台或被边缘化
地址:http://www.jsswcm.com/jnxw/11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