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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12日电(记者朱、)8月10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公开信息,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李嘉文(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李嘉文防晒spf30”(生产批号:20190219)未检出批准文件和标签的成分,属于擅自改变产品配方的行为。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李嘉文(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李嘉文防晒霜spf30”(批号20190219)是生产不合格特种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或者未经批准使用禁用的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罚款,可以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并没收了2673瓶召回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5932元,罚款77796元,共计103728元。
据了解,贾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罗丽芬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妆品制造;营养与健康咨询服务;化妆品和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和卫生用品零售;健康管理;保健食品批发和零售。目前,公司已生产1055种全国非专用化妆品(含注销),并生产了圣蒂尼、贾文丽、罗丽芬、戴昂斯等多个化妆品品牌。
标题:嘉文丽防晒乳不合格 生产公司擅自更改产品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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