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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吴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募集指数基金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促进指数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起草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4日。

沪深交易所就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两市坚持稳中求进、以大局为重,推动基金市场在丰富产品类别、优化制度机制、深化市场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Etf等两市上市指数基金发展迅速,产品日益丰富,已成为各类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

沪深交易所就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共有361只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规模为7027亿元。其中,规模为4730亿元的股指基金270只,占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市场规模的6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截至2020年6月底,深交所共有247只指数基金上市,总资产1917亿元。

沪深交易所就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

《发展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交易基金等上市指数基金的具体监管要求。首先,细化指数基金经理的职责。基金经理在申请发展指数基金时,应做好人员配备、业务系统和技术系统的准备。二是规定目标指标的质量指标。对指数基金的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如成分债券的数量、权重分布、指数运行时间、流动性等指标。根据“新老分开”的原则,在《发展指引》实施前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注册的指数基金不受上述指标的限制。第三,规范基金发展程序。基金管理人向本所申请发展指数基金时,应当提交指数编制计划、指数符合具体指标的说明和承诺等材料,本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出具无异议函。第四,明确基金开户要求。指数基金应在上市前开仓,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体现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基本特征。

沪深交易所就指数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

沪深两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市场反馈进一步修订完善《发展指引》,并在完成相关程序后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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